机动车强制险有四大特点
机动车强制险,是我们有车一族必须要加入的一份保险。解读机动车强制险用合适的方式加入车险,这样才能够让我们更加的在生活中如鱼得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富有,所以有车的人也越来越多。所以加入机动车强制险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在车险中得到实惠,但是我们可以在认真解读机动车强制险中得到最大的优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首要保障赔偿受害人,此次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四大特点。
突出“以人为本”。将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作为首要目标。
体现“奖优罚劣”。通过经济手段提高驾驶员守法合规意识,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经常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
坚持社会效益原则。保险公司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必须与其他业务分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
实行商业化运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费率由保险公司制定,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原则进行审批,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关于保险公司,接“先行垫付”通知须立付抢救费。条例规定,“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可以给被保险人,也可以给受害人,但是,只要接到交管部门“先行垫付”通知,核对后,保险公司必须及时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保险公司将面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最严厉处罚。
赔偿金10日内必须到位,条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程序为肇事———被保险人、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立即告知具体赔偿程序———被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所需提供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