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对帐卡》,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供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开本市支取(1)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注如提供一代身份证的、或者二代身份证的地址信息为本市行政区域的(包括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另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出境定居支取(1)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三、离、退休支取(1)离休证或退休证原件。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四、家庭生活困难支取1、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缴费依据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支取金额为不超过个人医药费自理部分的公积金额度(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中的有关规定,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一年。)2、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1)由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一年)。3、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取(1)职工本人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每季度办理一次)。
五、购、建、修房支取住房公积金须知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密码,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供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