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1)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巴州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级。 (2)拨款形式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经费实行自收自支。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工作项目 1、管理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资金,促进住房制度的改革; 2、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编制与执行; 3、公积金缴存提取与使用情况记载、核算; 4、公积金使用审批住房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四、五科一室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的内外联络协调、文电处理;负责本单位会议的组织协调,起草文稿、信息;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缩、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后勤管理、计划生育、老龄老干;负责中心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各项统计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及评议、考核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划转、调拨、核算等工作,负责编制全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核算、统筹;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往来资金调拨等工作。 (三)资金管理科负责办理州、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调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住房公积金微机数据录入,资金使用情况统计与银行对帐;指导、管理、监督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工作。 (四)信贷科负责公积金管理制度及贷款办法的落实;负责提出全州公积金贷款年度计划;负责州、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发放,县管理部报批贷款的审批;负责办理州、市职工贷款抵押登记、公证、收息、收贷;负责协调受托银行、公证、贷款人的关系;负责州市公积金贷款的档案整理;负责全州贷款风险宏观管理、贷款的受信管理;负责全州贷款风险预警制度的制定及落实,监控全州公积金贷款风险、逾期催收贷款、贷款跟踪调查;负责贷款纠纷起诉,化解贷款风险;指导、管理、监督县管理部的贷款工作。 (五)稽查科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调研、出台,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检查;负责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检查各单位按规定比例、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检查各科室、管理部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负责内部审计的稽核;负责受理信访、投诉,住房公积金催建等工作。 (六)技术科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网络系统及各网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配置、维护;负责制定计算机系统岗位的操作规范,编制上机操作管理制度;负责各网点及缴存单位上岗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年度计算机结息、对账等工作。 五、九个分支机构 1、设一个分中心即:塔指分中心(目前尚未按规定移交州中心)。 2、八个管理部即:焉耆、博湖、和硕、和静、尉犁、轮台、且末、若羌八个县级管理部。 分中心及县管理部的工作职责:编制本网点辖区范围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计划;负责审批、办理当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负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等各种数据的录入;负责整理公积金支取、贷款档案资料;负责受理当地职工公积金贷款审核及8万元以下贷款的审批、发放;办理当地职工贷款抵押、登记、公证、保密等贷款手续;办理当地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收息、收贷、跟踪调查;检查并督促当地各单位按时归集公积金;受理本网点举报和信访工作;做好本网点公积金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做好办理调动职工公积金转移;协调公积金与当地各方面关系;负责本网点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承办中心决定的其他事项。您还可以查看:住房公积金提取 社保查询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