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积分兑换
有9个步骤,详细参加如下:
1. 登陆中国光大银行门户网站www.cebbank.com或http://www.kameng.com/bank_CEBBANK/信用卡频道;
2. 点击“积分兑换”,进入积分兑换页面;
3. 若您尚未注册为会员,请先进行注册;
4. 注册完毕后,重新登陆进入积分礼品展示页面;
5. 点击礼品图片或礼品名称,进入礼品详情介绍页面,然后点击“我要兑换”,将该礼品添加到您的购物车内;
6. 在购物车页面,如需继续兑换可点击“继续兑换”;
7. 确定兑换礼品后,点击“进入结算中心”;
8. 正确填写好个人信息等内容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订单确认页面;
9. 您在核对订单信息无误后,点击“支付确认”,提交订单信息,兑换完毕。
光大银行信用卡积分采取的不是永久积分有效的方式。,积分兑换有效期为5年。详细介绍看积分兑换活动的详细规则:
一、积分的有效期限
1、积分有效期限为5年(含积分产生年),卡片到期续卡后,可继续使用兑换积分礼品。
例如:持卡人在2007年8月8日消费了80元人民币,此消费产生积分次日生效,那么此80积分会在2011年12月31日失效;2008年1月2日取现70元人民币,此金额产生积分次日生效,那么此次取现所得积分会在2012年12月31日失效。
2、积分兑换手册定期更新,请持卡人时时关注我行积分兑换网站礼品及宣传资料,以最新公告为准。
二、参加资格
1、 本积分奖励计划适用中国光大银行发行的VISA/万事达/银联/JCB之无限卡、白金卡、金卡、普卡及各类联名信用卡(以下合称“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副卡持卡人所取得的积分将自动合并计入积分账户下。
2、 本积分奖励计划只允许持主卡或主卡标准卡片进行积分兑换,副卡、Mini卡及异型卡的积分合并计入积分账户,不可以申请积分礼品兑换,但可查询积分账户信息。
3、 中国光大银行目前发行的爱心信用卡、都购信用卡、神州数码分销信用卡、联通联名信用卡不参加积分奖励计划。其他信用卡如有特殊规定,请持卡人时时关注我行积分兑换网站礼品及宣传资料,以最新公告为准。
4、 持卡人根据本细则条款向中国光大银行兑换礼品时,如有下述任一情形,该持卡人立即丧失积分奖励计划的兑换资格:
1) 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信用卡、账户冻结;
2) 有逾期账款未偿还,未缴足最近两个月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3) 违反《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本细则条款或其他相关规定。
三、积分适用范围
持卡人使用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签账消费、预借现金以及通过信用卡进行的商品邮购、分期付款业务均可获得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一) 房地产类交易;
(二) 汽车销售类交易;
(三) 批发类交易;
(四) 公立医院类交易;
(五) 公共学校类交易;
(六) 慈善与社会服务类交易;
(七) ***服务类交易。
四、积分的累积方法
1、使用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或取现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满1美元可获得8积分,人民币取现单笔最高累计20000积分,美元取现单笔最高累计24000积分,其中,不收取取现费的取现交易将不予以计算积分。交易金额所产生的的积分在银行记账日的次日生效。
2、持卡人若持有我行两张以上信用卡,各张卡片累积的积分合并计算。
3、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退款事项,中国光大银行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将原先已经取得的积分按比例予以调整。
4、中国光大银行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最终解释权。
五、积分的查询及兑换
1、 信用卡对账单
我行将在对持卡人寄送的每月对账单上显示推荐积分兑换礼品、信用卡积分汇总等信息。
2、 ATM自助设备
持卡人可持有效卡片使用我行的ATM自助设备查询积分账户信息。
3、 客服人工
持卡人可拔打客户服务热线95595,选择人工服务进行积分兑换或查询。
4、 网站
持卡人可登陆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信用卡频道,进入积分兑换界面,按照界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积分兑换或查询。
六、积分的兑换规则
1、持卡人成功兑换积分礼品后,中国光大银行将从持卡人的积分账户中扣减相应积分分值,持卡人不得要求恢复积分。
2、各项礼品,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回馈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部分兑换礼品数量有限,兑完为止。请持卡人时时关注我行积分兑换网站礼品及宣传资料。
3、兑换公告或目录中载有有效期的积分礼品到期后不得继续兑换。
4、如持卡人积分账户积分不足,兑换申请自动失效,不再另行通知。
5、为了保障持卡人的权益,所有积分兑换礼品将送往持卡人的对账单地址。如无特殊说明,礼品将由供应商安排配送。
七、配送
中国光大银行收到持卡人的兑换申请后,需7个工作日对兑换申请进行处理并安排发货事宜。持卡人的兑换礼品将通过送货上门方式送至持卡人手中,需本人持有效证件签收。配送过程一般需要1-2周的配送时间(不含处理定单的7个工作日)。
八、回馈项目特别规定
1、提供本活动礼品的供应商所提供的礼品需视市场供应情况而定,若有货源不足,停产或升级换代时,将以等值礼品代替或者停止该礼品的供应。
2、中国光大银行有权变更(无须事先通知)本活动的礼品、服务供应商。
3、中国光大银行网站或者积分手册上所展示的所有礼品,均以实物为准。如对礼品的型号、功能等存在疑问,请拨打指定供应商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持卡人收到礼品后,请在靠前时间拆包检查礼品的外观,如发现有外观破损,可直接要求送货人员更换新的礼品,如非质量问题,将不能拒收礼品,否则持卡人需承担相关费用。
4、持卡人所兑换的礼品如有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由提供礼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中国光大银行将向持卡人告知礼品的供应商,并将协助持卡人与礼品供应商联系。所兑换的礼品若在递送过程中损毁或礼品本身有瑕疵时,可在收到礼品的7天内致电供应商的客户服务电话要求退换货。退换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内附说明书及相关文件;除礼品在运送途中发生损毁或本身存在质量瑕疵以外,恕不允许换货。
5、因持卡人所兑换的礼品而发生的相应所得税均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6、部分积分兑换的礼品,例如:抵用券、折价券等,有使用期限,请务必于抵用券上载明的到期期限之前使用,否则将丧失使用权利,无法退换或延续。
九、法律关系
本积分奖励计划所提供的各项礼品及服务,系本积分奖励计划供应商直接提供予持卡人,中国光大银行与积分礼品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合作、经销、代理、共同出卖人、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所有涉及到积分兑换礼品的质量或售后服务均由积分礼品供应商全权负责,概与中国光大银行无关。
十、修改及终止
中国光大银行保留本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办法中条款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增删、修订本规定,并于中国光大银行相关宣传渠道,如对账单、电话银行自动语音、各分支行网点公告后生效。本活动未尽事宜,根据《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相关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