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申购条件
根据创业板《网上发行细则》可知,创业板注册制申购条件如下:
1、***者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
2、***者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特性。
3、***者前20个交易日日均账户持有10万资产量。
4、符合创业板***者适当性条件,且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5、符合关于持有市值的要求,即持有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根据《网上发行细则》的规定,在申购时间内,网上***者按照委托买***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进行申购。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同时,***者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参与网上申购。如果同一***者使用了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创业板新股的申购,或者***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创业板新股申购, 那么以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者的靠前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在申购新股中签后,***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