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独生子女补贴规定是什么
上海独生子女补贴最新规定是什么
小编整理上海独生子女费申请最新规定:自年不再**独生子女证,原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办事处支付。一、上海独生子女补贴最新规定是什么
上海独生子女费标准:每月30元
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5000元,若04年4月15日前**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分别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流程】:上海独生子女费用申领流程
上海独生子女费新规定
一、《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独生子女费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前,由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五条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另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十六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区、县人民***按照市人民***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第三十七条依法生育子女的妇女,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和各有关部门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时,应当体现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照顾。
二、《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关于独生子女费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1、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办事处支付。
三、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规定
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004年4月15日前**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分别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劳动手册和“单身儿童证明书”从居民(村)委员会领取“单亲子女父母奖励申请表”; 2.居民(村)委员会经调查复核后,申请人将申请表提交给永久居住所在的乡(镇)人民***和街道办事处; 3.乡(镇)人民***和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报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