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病假待遇如何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请病假,确需请病假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病历、疾病证明、医疗票据和出院小结(工作单位在乡镇辖区的,可以由乡镇卫生院出具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批准,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一)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发放办法:
1.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90%;满10年及其以上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70%;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二)病假期间规范津贴、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当月病假、事假累计或超过11个工作日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按本人职级标准80%发给。
2.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停发,只发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各单位制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请病假期间,仍然会享有一部分的薪资待遇,是国家最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体现。但是,法律法规是一把双刃剑,在保障合法权益的同时,对违反规定者也会给予严惩。对于那些无故称病借此旷工累计到一定的时间限制,相关单位有权利予以处罚,严重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职工在病假期间仍然享有工资待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综上所述,为了保证在岗职工的切身利益,国家将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到职工的病、事假,使在岗职工在休假期间也能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到一定的薪资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做为国家直属的国有机关,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进行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