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代理词怎么写?
一、不当得利代理词怎么写
不当得利代理词的样本如下所示: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和ХХ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或被告)ХХ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阐明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或阐明反驳原告***的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
······(提出建议)。
ХХ律师事务所律师ХХ
Х年Х月Х日
二、代理词的书写事项
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
1、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2、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
3、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
4、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三、《民法典》对不当得利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代理词没有很严格的格式要求,开场白应该书写简洁,介绍自己以及原被告的情况,并且说明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工作。然后就是正文部分,正文部分不宜过长,但是要做到有理有据,条理清晰,陈述事实,提出诉求。总的来说一篇代理词必须做到以理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