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 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算
古语云:蝇头微利,就是说利息是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计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融资规模的扩大,融资周期的拉长,有时候利息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因此我们要懂的利息的计算方法,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算呢?下文会告诉您。
一、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利息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计算: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需要注意的是,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利率,但对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适用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规定。
2、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但是,借款人不按还款期限还款的,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应按《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如果经催告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4、由债务人行为引起的无效借贷关系,如债务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债权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形成的无效借贷关系,债务人除返还本金以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资金占用费。
5、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过高的,一般只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以下的利息。这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完全等同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这符合我国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后的实际。但是,如债务人自愿给付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上利息,也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不予干预。
6、借贷双方仅约定借款利息而未约定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计算。如约定的借款利息高于逾期利息计算标准的,则按照约定的借款利息标准计算逾期利息。
二、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算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民间借贷***案件,一般遵循下列几个原则:
1、无息推定原则。即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2、合理利率原则。合同法规定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是对原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公民之间借款问题司法解释在立法上的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不保护复利原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都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
希望能够给您一定的帮助。实践中有许多民间借贷***是由于利息计算不一致引起的,因此建议您在订立合同时不要忽视了利息条款,一定要约定明确。此外,除了借款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利息以外,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话,出借人还可以向借款人索要逾期还款的利息。对于这些利息,倘若您自己不知道应该怎么计算才合法的话,建议您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