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另外,第七十四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卖淫、嫖娼活动的时候,如果为犯罪人通风报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涉嫌组织卖淫罪的,依法予以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靠前款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同时,本法还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嫖娼行为对社会的安全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由于在违法行为的定性上是不构成犯罪的,所以需要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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