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上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一)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应予立案追诉: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靠前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
(一)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