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定金合同的规定包括哪些?
一、《民法典》定金合同的规定包括哪些?
《民法典》中对于定金条款的规定主要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而关于合同违约,当事人可以主张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对于定金条款的约定和违约后的定金罚则,当事人一般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定金不退怎么办
合同当事人中定金给付方没有违法合同约定,而定金的接受方违约,那么定金的接受方是有义务退还定金的,并且是双倍的。当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不肯退还定金,定金给付方可以有以下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合同双方可以就定金退还的问题友好协商,协商最大的优点就是方便快捷、利于执行。
(2)诉讼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就定金问题向法院提***讼。法院根据案情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就合同定金问题作出裁判。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民事合同的签订数量也是随之增加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了解民事合同的义务的履行以及价款的支付等程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