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罪司法解释包括哪些内容?
一、传销罪司法解释包括哪些内容?
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
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罚金。
二、关于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问题
1、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
2、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传销罪的认定一般组织内的普通传销成员不构成传销罪,组织或管理阶层的传销罪,一般情节严重的、涉及骗取财物等行为的,会判以刑罚,一般最轻的为五年以下***或拘役。近年来因为非法传销深受迫害的人较多,希望大家了解清楚相关法律对于传销罪的惩罚力度。
由于传销罪,他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所以国家对于这方面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除了有刑法当中的传销罪规定,还有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部分内容,包括就是关于传销组织的认定,比如说组织当中发展的人数,它是以合计进行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