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1、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
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4)工作成果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有哪些限制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有以下限制:
1、标的物应为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
出卖人应对其出卖的标的物有处分权,这是现代各国买卖合同中的一般原则,出卖人有处分权包括两种情形:
(1)标的物归出卖人所有;
(2)出卖人有权处分。
这是指出卖人虽然对出卖的物不享有所有权,但其依所有权人的授权或者法律的规定可以出卖该标的物,否则就难以实现买卖合同的目的。
2、标的物须为非限制流通物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其所有权可以转让的物,即流通物或者限制流通物。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禁止流通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专属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财产。专属于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以及专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荒地、滩涂、土地所有权等,不得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受国家保护的珍贵动、植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及相关行政法规与《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等需要收购的,须经法律规定的主管机关批准。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野生保护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的,须经省级主管机关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3)伪劣产品。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凡属伪劣产品,均不得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4)未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按《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其主要指国家规定并由商标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
(5)迷信、淫秽、走私物品、**、武器、弹药等其他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
3、标的物须为有体物
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故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有体物。无形财产的有偿转让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例如,知识产权的转让就不属于买卖合同而属于技术合同的范畴。
合同标的在合同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时是关键所在,只有约定明确,并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小编对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这一问题的解答帮助大家了解更多关于合同标的知识。所以大家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定要协商一致,减少***。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