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销和注销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概念不同。
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的清算程序后,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最后主体资格消灭。
吊销是指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
(2)主体资格不同。
注销是合法行为,也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较早方式。经过注销登记的企业,员工全部遣散,债权债务关系全部清理完毕,企业主体资格消灭。
吊销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企业即使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企业主体依然存在,还要承担相应债务和行政处罚的责任,只是不能从事经营业务。
(3)责任承担不同。
对注销来说,企业经过清算并合法注销后,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对吊销来说,企业或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此可见,两者一是主观性不一样,注销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吊销则是被动的行政处罚。二是注销是由于企业经营者主动终止经营,并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的程序,一般来讲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都可以申请注销;吊销是企业由于存在违规***现象,工商机关对企业采取的禁止其继续经营的行政处罚。
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后就应当进行注销程序,而注销是消灭企业主体资格的较早方法,企业被注销后,就犹如人的死去,失去了权利能力,而企业被吊销营业资格后,还有部分权利能力,但权利能力仅限于清算程序,不再具有经营资格。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根据《公司法》靠前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综上所述,公司注销和吊销虽然都会造成终止经营的结果,但是属于不同的情形存在明显的区别,两者在表现形态、执法程序以及造成的行为结果都有所不同,注销属于公司正常行使的权利,而吊销却是对公司违规做出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