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有哪些?
一、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有哪些?
(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 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
(四)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 、任免建议。
二、国有企业监事会履职方式是怎样的?
(一)听取企业负责人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在企业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核查企业的财务、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企业负责人作出说明;
(四)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海关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三、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人员组成是怎样的?
为确保树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忠于职守的形象,国有企业监事会成员要遵循自己的行为规范。
监事会由监事若干人组成。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
监事分为专职监事和***监事:从有关部门和单位选任的监事,为专职;监事会中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派出代表和企业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为***。
监事会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专职监事由监事会管理机构任命。专职监事由司(局)、处级国家工作人员担任,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监事会中的企业职工代表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监事会管理机构批准。企业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会中的企业职工代表。
国有企业监事会一般指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由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建议,并报国务院决定。国有企业监事会是由国务院派出,最终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