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年薪制怎么发工资
一、企业实行年薪制怎么发工资?
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应当每月预付工资,年终结算,根据劳动法,工资的支付周期不应超过一个月,年薪制也不例外。根据《上海市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应当每月预付工资,年终结算。”因此,虽然年薪是在年终结算的,但仍需按月预付,绝对不可以在年度结束后才支付。
年薪不是一年一次性发,年薪一般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以及保证金,基本年薪一般占整体年薪的一半左右,绩效年薪占剩余的三分之二,剩下部分一般为保证金。基本年薪的发放按平摊到每月的数量进行发放,绩效部分每年考核后按业绩发放(一般没人能拿完),保证金一般是给你存起来暂时不发给你,等你退休或者离开单位时对你的情况进行考察和审计,没什么问题就发给你,有问题就扣钱,或者你今年没有完成任务,绩效年薪部分扣完了都不能抵消你的过失,那么就从保证金里面扣,扣完为止。
二、年薪应包括哪些?
1、 年度固定工资。
年度固定工资是经营者的“保底”收入,它不与企业业绩挂钩,而主要根据经营者个人能力、社会消费水平和企业的经营难度等确定。年度固定工资具有“按劳付酬”的性质,年初确定具体金额后,按月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2、年度效益工资。
年度效益工资是对经营者年度经营业绩的奖励,主要考虑的因素不是经营者的“投入”,而是企业的“产出”。年度效益工资每年主要依据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程度和净资产增值的数量和质量来确定,部分以现金的形式当期发放,部分以风险金的形式留存企业,等到离任时发放。
3、长期效益奖励。
长期效益奖励是对经营者为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所作贡献的奖励。长期效益工资在不同的企业可以有不同的考核和兑现方式,可以采用股权激励,也可以采用长期业绩考核的方式来实现。长期业绩考核一般是每三年对经营者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长期效益奖励。此外,经营者离任时,也要对经营者整个任期内的经营业绩进行全面评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任期业绩奖励或惩罚。
4、 社会保险。
企业除了按正常标准为经营者缴纳这些费用外,还可以从长期激励的角度出发,为经营者缴纳补充养老保险金等额外福利。
5、职工福利。这部分是经营者同本企业其他员工一样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由企业在“应付福利费”项目开支。该项目的管理重点是年薪制考核对象不能搞特殊化。
6、职务消费。
职务消费的内容较为广泛,主要是经营者因为任职的原因在企业报销的各种支出。对职务消费的有效管理是一件十分困难的工作,但它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年薪制其它报酬项目的激励约束效果。我们建议的做法是分三步走: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做好“摸底”工作,下属企业要建立严格有效的控制制度,对考核对象的职务消费进行完整的记录并及时报告:“摸底”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第二阶段,主要是实行“定额制”,即根据企业规模和效益情况设定考核对象职务消费的水准和额度;第三阶段是对那些能够货币化的职务消费项目经过合理换算后转化成经营者的职务工资。
可见,年薪制也不意味着在这一年之内我们就应该白给用人单位打工,不领一分钱的工资,只不过每个月能领到的这些基本工资不代表着员工的实际工资而已。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很少,只要是年薪制,公司也应该在合同中写清楚工资的发放方式,不过,合同中约定的是年底一起结算的话就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