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遗失了怎么离婚 结婚证丢了如何离婚
在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若夫妻需要离婚的话,那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其中要么需要先补办结婚证,要么就直接开具婚姻证明,否则的话无法证明男女之间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会说轻易的就可以让男女“离婚”。
一、结婚证遗失了怎么离婚
1、直接去民政局**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用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离婚登记。
2、先去民政局开证明,再**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去民政局先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您可以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二、要求结婚的没有证明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必须持有其所在单位或村( 居 )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当事人出身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以便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确定是否予以**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提供上述证明。如果当事人确实得不到上述证明,婚姻登记机关是否就一概不予受理呢?这要不同情况不同对待。首先我们必须查明当事人得不到证明的原因。若当事人双方均已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其所在单位或村( 居 )民委员会,因其他原因干涉或阻挠他们的婚姻而不予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则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说明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应主动同有关单位联系,做好疏导工作。若疏导无效,当事人仍得不到结婚所需的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将调查和工作情况注明于《结婚申请书》中的提供件“栏内”,依法为当事人**结婚登记。
按照法律中的要求来看,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一定的证件材料,其中要离婚肯定首先要证明男女之间是具有合法夫妻关系的,不然也就不存在离婚一说了,于是就要求提供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其他婚姻证明。而在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下,可以补办之后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