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事故丧葬费是多少?
丧葬费赔偿金额=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交通事故丧葬费是指的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靠前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司法解释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个标准最简明,也最方便。
针对于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受害者死亡,那么肇事者需要赔偿受害者家属一笔丧葬费。丧葬费一般是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的一半,并且是以死者生前的六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具体情况要根据受害者的收入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