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当前位置: 主页 > 综合百科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认定。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对人体致残的情况和结局千差万别,由于伤残性质、健康恢复状况、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伤残确定的医疗期限不一样,因此进行鉴定的优秀时间也不尽一样,在此不可能具体地一一作出介绍,只能对各种致残情况分门别类的作一个大致的介绍,在实务中,还需依照个人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判断。

各种致残情况大致分为三类:器官损伤、功能障碍、职业病损伤。

(1)器官损伤。器官损伤是工伤造成某人体器官肢体的直接损伤或者缺失,如手被机器绞断等,另外,由于器官功能严重衰竭、肢体严重损伤、感染而采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术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损伤中。虽然器官的损伤缺失较为直观和具体,评定分级也有严格清晰的限定,在损伤发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补时就可以决定伤残等级,但是,对器官损伤的鉴定要等到临床手术后修复创伤、伤口愈合以后进行,一旦临床上治愈或好转(主要指伤口愈合),就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功能障碍。《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在总则部分规定:“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

(3)职业病损伤。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致残不一样,职业病对人体的损害主要是内科伤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时间有变化,很难有准确的医疗终止期,所以,职业病没有一个优秀的评定时间,只有一个相对的评定时间,而且进行伤残评定之后不像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评定那样基本稳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此有如下规定:“本标准所列各类血液病,内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变化,对已进行过评残,经继续治疗后残情发生变化者应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的要求,对残情重新进行评级。”“鉴于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一般不存在医疗终结问题,所以在执行此标准时,应每1一2年鉴定一次,故鉴定结果的有效期为1 —2年。”

工伤伤残情况主要包括三种,即上文中介绍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职业病损伤。在不同的工伤伤残情况下,做工伤鉴定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你到网站咨询我们的本站。

其他文章

  • 社保断交了两年可以补交吗?
  • 私募基金运作方式是怎样的
  • 农民工维权途径有哪些?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名誉权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 民事诉讼二审后还能上诉吗
  • 销售合同印花税现在怎么交
  • 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确认之诉的范围与法律依据是什么?
  • 医保与社保有什么区别吗?
  •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
  • 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
  • 北京三大车险公司优缺点分析
  •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
  •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什么作用?
  • 一代身份证什么时候停用?明年1月1日失效
  • 信用卡催收电话不停打怎么解决?不接有什么后果?
  • 315晚会延迟播出!保险消费者的这些权益你了解吗?
  • 2022年全球及中国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市场规模预测分析(图)
  • “YouBank”的传销盘,各路大佬齐相聚,新一轮割韭菜模式已开启!
  • 2022年全球数字隔离芯片行业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预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