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继承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法律规定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被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村居民所使用的宅基地权属是归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律不准买卖和转让。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因而不发生继承问题。
然而房屋等不动产是建筑在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是属于居民自己所有的,因此遵循“房地不分离”的原则,凡是房屋产权合法继承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二、农村自建房的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靠前复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靠前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靠前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六条制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知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道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上对遗产的范围规定的非常清楚,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都不可以被继承的,如果宅基地上没有修房子,那么在当事人去世以后,宅基地就应该收归集体所有,宅基地上有自建房的,户口已经迁出去的子女也有权利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