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间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个人之间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对赌协议其准确称呼应为“估值调整机制”,是***者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对***条件加以限制,在对企业未来经营效益不确定的情况下,按企业未来实际经营绩效决定***及其对价。对赌协议的产生一方面为作为***方私募基金的***安全提供了保护,另一方面则对于目标公司的经营者起到了充分的激励作用。
对赌协议的分类:
1、按照对赌主体的不同分为:***方与目标企业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赌与***方与目标企业的对赌。
2、按照***方式的不同分为:基于增资的对赌和基于股权转让的对赌。
3、按照对赌标的的不同分为:赌业绩、赌上市和其他对赌。
4、按照对赌筹码的不同分为:现金对赌(现金补偿),股权对赌(股权回购或转让)和其他对赌。即“赌输”的一方无偿或以很低的价格转让给另一方一定比例的股权或回购***方的全部股权,而回购对价往往是***方***款本金与某种表现形式的固定收益(利息)的总和。
二、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对赌协议履行过程发生的相关***,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因此双方在签订对赌协议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以防范相关风险或维护自身最大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