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产权共有人界定是如何规定的?
房改房产权共有人界定是如何规定的?
小编整理1 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前,应先**认购手续,预付手续费100元。购房时,应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2 职工家庭确定购房人后,应填写《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其实目前我国市面上的房改房已经比较少了,但是历史上遗留下的房改房还是需要经过处理和安置的。并且房改房在购买和使用的过程当中,对于共有人的界定我国***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因此大家在生活当中,即使所使用的房产性质为房改房,也是需要谨遵国家规定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房改房产权共有人界定是如何规定的?
一、房改房产权共有人界定是如何规定的?
1、 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前,应先**认购手续,预付手续费100元(不购房时不予退还)。购房时,应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
2、 职工家庭确定购房人后,应填写《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但是,公有住房的同住人放弃购买权的,其后不得主张他人己购公有住房共有。
二、房改房可以认定为遗产吗?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购房人分期付款期间调离所在市县或死亡的,由其符合购房条件的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付清房款。其符合购房条件的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不购买住房,由售房单位与其直系亲属或合法继承人进行经济结算。
个人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不能赠与。
购房者在未付清购房款期间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逝世的,由其继受人或继承人继续付款。原购房者和继受人或继承人不需要该房屋的,可退交原出售单位,单位应将已付房款扣除房租与已付房款利息的差额后退还给职工本人或其继承人,已付房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规定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如购房者逝世无继承人,由房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管,其未交清的购房款,由接管部门补交,任何人不得侵占。
房改之中的房屋如果继承人愿意继承(继续交纳购房款,**相关手续),则产权部门必须给予**产权登记手续,如果已取得部分产权是可以继承的。
综上所述可以明确推论出房改房可以认定为遗产,并可以由继承人继续付款**,并可以登记继承人为产权人。
三、房改房可不可以继承?
根据上述内容,房改房可以被认定遗产并可以依继承法规定继承。
如果依法定继承有几个享有继承权的人,房改部门是否有权直接登记几个继承人享有共有权?是否有权直接确定他们应当享有的份额?如果有遗嘱,是否有权直接依照遗嘱的内容登记产权人?
当前房改部门通常的做法是,必须所有享有继承权的人协商一致以某个继承人或者某几个继承人继承,房改办才给予**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继承人之间不能达成一致,则不予受理。而此类案件诉讼到法院,法院又因此类房屋尚不属于个人产权房屋,一般也不敢确定他们的继承份额。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关于房改房产权共有人的界定,在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大家可以参照小编在上文当中整理的资料来详细进行了解。另外房改房,按照我国的遗产规定,也是可以进行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