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上请求权在法律中如何解释
一、物上请求权在法律中如何解释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物上请求权的性质种类有哪些
物上请求权的目的为排除妨害,根据不同的妨害形态可分为以下几种:
(1)当他人没有权限而占有物权的所有物妨害物权时,发生物权的返还请求权;
(2)以此外的方法妨害物权的,发生妨害除去请求权;
(3)妨害有发生之虞的,发生物权的妨害预防请求权。社会评价时效制度创设的目的在于确保法律制度的安定,并禁止“睡眠于权利之上得到人”滥用其权利以招致举证困难,如物上请求权不能脱离物权而适用消灭时效,等于承认物权人并不负依诚实信用的观念而妥善的行事物权及物权的请求权的义务。这就会导致滥用权利的后果,也不符合时效制度的精神。
三、物权返还请求权与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区别
1、物权返还请求权,旨在保护所有权,以所有权人为请求权主体,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旨在保护占有,以占有人为请求权主体。
2、物权返还请求权以无权占有为要件,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以占有物被侵夺为要件。
3、物权返还请求权,于诉讼上行使时,原则上以一般诉讼程序为之,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之保护贵在迅速,其程序力求简便,故其大都适用简易程序。
4、因物权返还请求权属于终局、确定性保护的请求权,主张此项请求权通常较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更为有力,但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人之物上请求权的目的与效力不同。就举证责任而言,主张占有物返还保护请求权较为有利。
5、物权返还请求权原则上不适用消灭时效(包括诉讼时效),或适用长期消灭时效,占有保护请求权不仅适用消灭时效,而且适用短期消灭时效,通常为一年。
最后,物上请求权在法律上还涉及到所有换返还请求权、所有物的毁损或灭失、关于费用的赔偿、所有权的排除妨害请求权、所有权妨害停止请求权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受害人,约束公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