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超标电动车标准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超标电动车标准是什么
新的电动车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如下:
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有两个车轮;
2、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力功能;
3、最高车速不超过26公里每小时;
4、整车重量不大于55公斤。分为三档,其中,智动型40公斤、助动型50公斤、电动型55公斤
值得注意的是,重量并非判断电动车是否超标的较早因素。如果重量超过55公斤,而其它条件,如车的牢固度等适合,也不能以机动车来论。
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车身全部重量为40公斤,速度是为了安全,重量是为了能在用同样的电池尽可能多跑里程,以达到节约电能的目的。现在电动车速度大都可达每小时35公里左右,这是生产商为了迎合消费者喜欢快的心理而生产的,有一定的安全隐患,重量更是如此,生产商为了让车能跑远,采用加大电池来助跑,现在有20A、26A的特大电池,如是48V充一次电可行驶60-80公里。综合前面说的这些,超标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车,也就是时速超过15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就算超标车,目前不准上路的车主要是速度的控制,对重量并不太多的过问。
我国最新出台的有关电动车标准中,对于超过该标准的电动车都是以超标电动车处理的。其中主要涉及到的是电动车的电池,车速以及整车重量。并且对于电动车的安全配置也是有着相应的标准的。不过超标电动车主要还是电源以及动力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