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时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上诉时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上诉状。
上诉状一份,另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相应份数副本。
(一)自然人上诉:
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住所、职业、联系方式)及诉讼请求等;
(二)法人上诉:
上诉状应写明法人的全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2、证明上诉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一)自然人上诉应提供上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近亲属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律师代理的须出具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
(二)上诉人是法人的应提供: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授权委托书一份;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须加盖公章)。
受托人为律师的须另出具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
3、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即判决书、裁定书或其他法律所赋予的文书副印件一份。
二、上诉费规定是什么?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在日常生活当中,一些民生方面的矛盾是比较激烈的,所以大家都会选择到法院来进行***。但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对于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不满意的,还可以再15天的上诉期内提交上诉状,然后进入二审程序来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