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当前位置: 主页 > 综合百科

江苏省高温费规定是什么?

按照有关规定,当职工所处工作环境温度过高时,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降温,并支付高温费。国家颁布的防暑降温条例中,只是要求企业要向职工发放高温费,并没有写清支付标准。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高温费发放方式,那么,江苏省高温费规定是什么?下面小编结合当地政策给大家讲一讲。

一、江苏省高温费规定是什么?

1、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2、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以及在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的津贴标准。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夏季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

3、企业应当在高温季节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是谁?

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三、职工拿不到高温补贴怎么办?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关于高温费的发放标准及时间,各省通常都会出台具体文件。根据江苏省高温费规定,当气温超过35度时,江苏省内企业要向户外工作的职工发放高温费,标准是每月200元,从6月份发到9月份。另外,企业还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其他文章

  • 产假国家规定158天是怎么样的?
  •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 土地使用权性质分类是怎样的?
  • 工程结算科目设置规定是怎样的
  • 工业企业搬迁补偿方案标准是什么?
  • 个体工商户要怎样报税?
  • 基本工资怎么算?
  • 自书遗嘱怎么写 格式是怎样的
  • 农业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
  • 同股不同权的股东协议是合法的吗?
  • 贵阳银行信用卡办理条件 主要有这些条件
  • 泰康人寿财富赢家优势与不足分析
  • 华为的无奈:空有3nm芯片设计能力,麒麟芯片却无法生产
  • 北京市各区县社保中心咨询电话
  • 2008年GDP增长9.0% CPI涨幅5.9%
  • 2022年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链上中下游市场分析(附产业链全景图)
  • 2023年中国LED芯片产业链上中下游市场分析(附产业链全景图)
  • iOS 15.2实用功能大揭秘
  • 人保车险查询系统及查询步骤
  • 涉水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