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社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的方式是什么?
一、宁波社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的方式是什么?
宁波社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的方式有:
1、是窗口查询,参保人直接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社保卡到社保机构窗口进行查询;
2、是网上查询,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选择账号密码登陆查询;
3、电话查询,拨打12333电话热线按照语音提示查询。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对于社保登记的规定
第五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依据条例第八条,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登记。
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条 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第七条 缴费单位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八条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宁波社会保险的查询,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的,特别是不同的社保类型所认定的查询结果和相关情况是不同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材料到社保部门**,如果材料不正确的,那么是无法**相关信息的查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