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小编整理1、再生育申请审批表2、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非本市户籍一方,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一、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1、《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
《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需要在女方户籍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领取,相关信息填好后,再送到夫妻双方工作的单位进行核实且加盖印章,如果没有所属单位的,需在领表机构盖章。
2、其他证件
·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只需要家庭户籍的首页和夫妻双方的那一页(3页)。
·夫妻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
二、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第十六条 夫妻生育靠前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生育证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三条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距离二胎政策已经实施了整整一年时间,对于一些一胎和二胎的宝妈妈们来说,宝宝出生前有很多要**的事情,准生证就是其一,关于二胎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主要包括审批表和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户口本。如果大家还是不太明白的话,建议大家去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希望让宝妈宝爸们能省一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