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年假规定几天?

小编整理根据实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同,自然职工可以享受到的年假天数也是不一样的,最低是5天,而最高则可以达到15天。

一、年假的天数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二、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年假的安排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四、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

未休年假工资计算: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离职时年假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五、休年假的条件

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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