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洛阳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
**时间
2021 年 7 月 8 日——9 月 20 日。各单位具体调整时间附后,逾期不再**基数调整。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同级财政规定的时间**。
申办材料
申请人将下列申办资料送交**窗口,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经办人需提前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拷取《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和《洛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基数申报确认表》。如实填报上述电子表格后,携带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章)、基数调整所含项目的各类批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章)、同级财政核定的 2021 年 6 月份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审核表(明细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指定窗口**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2.其他单位,单位经办人需提前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拷取《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如实填报上述电子表格后(电子表格只需修改分项工资、基数栏,不能改变表格结构顺序或随意增减人员),携带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指定窗口**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3.灵活就业人员携带填报后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指定窗口**月缴存额调整手续。
申报方式
1.窗口受理:申请人到同级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或缴存地县(区)管理部**基数调整手续,提交相关申办资料。
2.网上**:单位登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缴存基数调整业务。具体为: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的,单位用户登录网上业务大厅,选择当月汇缴—当月有变化—基数调整。点击批量导出 /导入,下载基数调整模板,按职工缴存基数录入新工资额,生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批量基数调整文件导入表,确认无误后再导入网厅系统,核对调整人数及调整金额,提交后完成基数调整业务操作。基数调整业务操作完成后打印基数调整回执单,如有需要可持回单至中心窗口加章。
基数调整业务即时生效,请各单位在**前确认所需调整的月份。存在调整之前月份汇缴业务未办结的,应先办结汇缴业务再进行基数调整操作(例如:7 月需要基数调整,需把 6 月汇缴完成后才能**)。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调整,可登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按提示**月缴存额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