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表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览表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介绍
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靠前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3、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共30万元。
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在职员工
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3.退休人员
不缴费
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注意事项
1.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在职员工
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缴纳(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2.用人单位
按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的9%缴纳(部分划入职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