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能为失业参保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有在沈阳市参保的朋友不知道2020年沈阳市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下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吧!

  沈阳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一、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0

  【1】在沈阳市参加失业保险;【2】足额缴费满1年;【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沈阳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20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83元调整到153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45元调整到1629元。

  【2】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86元调整到130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1元调整到1386元。

  如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0下半年还有阶段性的失业补助金政策。

  一、沈阳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2020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沈阳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2020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统一为6个月,标准为每月516元,申领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年限,申领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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