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调整?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调整? 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根据江苏省人民***《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文件精神,经市第十六届人民***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21年起执行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1、自2021年起执行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公布实施。
2、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