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发布(附具体社保缴费标准基数及比例)
内容:7月17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有关问题。为进一步减轻单位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仍为上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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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市以2019年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6168元作为核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2020年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上限为26541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2%,
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2020年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3613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47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