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产假天数。

  可以领取的生育险金额=缴费基数*3个月+1500(生活补助)

  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

  2、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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