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可以补交吗?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可以。

  1、补缴条件: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者有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后中断缴费时间的,可申请补缴,其中首次参保人员最早补缴时间为2002年7月。

  2、补缴基数及比例:补缴基数按**补缴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执行,补缴比例按补缴对应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之和执行,并同时补缴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记账方法:补缴金额到账后,按实际补缴基数记载对应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并根据补缴基数按**补缴手续时参保人员所属年龄段划账比例记载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记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作为**补缴年度实际应划账户金额,待结算年度末账户结算后结转使用。哪些就业人员算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律师、会计师、自由撰稿人、演员等自由职业者等。

  这类人员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场所、劳动关系等方面与传统建立在工厂要求基础上的劳动者不一样,有的没有用人单位、有的与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固定的劳动关系,但是他们提供了某种形式的劳动,有劳动收入。

  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险不同于城市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是法律要求的单位必须为职工购买的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与个人分别承担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则是自行缴纳,需要缴纳8%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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