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有价证券 挪用资金归自己公司使用
在24日当天,在西安市的人民法院开庭受审一起男子伪造有价证券和挪用资金案件,这名男人涉嫌使用伪造有价证券,利用一部分国债的名义非法向公众募集高额资金。
再查发现,在1999年10月,被告人牛某某使用伪造有价证券,非法公众募集大额基金,在非法吸取巨款后,便改名换姓的逃了十多年,在这期间,牛某某还换了两张假的身份证,洗白自己的罪名,最终难逃法网。
10月24日在法庭上,法官称被告人朱某某伪造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数额巨大,应当以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追究刑事的责任,此外,被套取的资金被朱某某挪走,归自己公司使用,数额较大,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被告人朱某某否认以上的种种指控,称自己虽然开多家公司,但具体的工作都是交给别人负责处理,关于伪造有价证券的事情,自己毫不知情。
最后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及量刑打开辩论,最终合议庭将在休庭后进行依法评论,查明事实真相后再进一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