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上述概念包含以下两层含义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2、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

  缴纳与查询

  工伤保险是由单位办理的,工伤保险费全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纳。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全部进入进入工伤保险基金,缴费记录单位可以进行查询,但不存在余额、缴费年限的概念。用户可以去劳动保障局去查询个人情况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查询,或者在参保地人社局网站查询。

  什么是工伤保险条例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解出现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认真总结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于2009年7月起草了《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

  相关链接合肥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新政出台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合肥市人社局、城乡建委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规范合肥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据悉,自今年9月起,合肥建筑业农民工如果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3个工作日内,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自今年9月起,合肥建筑业农民工如果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3个工作日内,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经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审查确认并签字盖章后,再向建筑工程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办理工伤认定。

  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或工伤部位旧伤复发,应到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就近抢救治疗,所需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因伤情需转诊转院治疗的,必须由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批准后可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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