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陷致5人死亡 团体意外险赔偿150万
5月20日晚,因为大雨的袭击,深圳横岗红棉二路的华茂工业园发生地陷事故,深圳消防支队立刻出动救援。几秒的时间,工业园的工人们每天必经之路出现了一个长12米,宽6米、深3-4米的椭圆形深坑。据悉,事发时正值工厂下班,路上很多人,突然地面塌陷,6人掉进坑中,目前已造成5死1伤,据保险公司相关人士透露,死亡人员全是一个厂的,该厂的团体意外险以前由中国人寿承保,今年由人保公司承保,每个人30万保额,人保这次或将理赔150万元。
团体意外险是由保险公司签发一张总的保险单,为该团体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一般是按职业类别来购买,达到一定人数就可以购买,但是这个团体不能是因为要买保险而临时组成的。达到或超过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75%(少于8人,100%)。最低要求5~7人,高风险20人以上。
投保团体意外险,除一般应保管好保险合同、履行好如实告知义务、索赔注意单证齐全等各种保险常规知识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点
一是投保团意险前后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员工明确宣示。经常听见有人说,人死了,残废了,钱还有什么用?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人死亡、伤残的意外事故后,解决问题的焦点恰恰集中在钱赔多少的事情上。因此明确进行这是增进职工福利的宣示,是必要和合适的,体现了管理层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
二是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通过现金或支票缴费;
三是投保被保险员工人数或工种发生变化,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四是要明确指定受益人。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按法定继承程序分割。明确指定受益人,可以减少事后处理的精力。投斌,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保险公司。